为规范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森林经营方案审查工作,提升森林经营方案编成质量,2月27日,国家林业局资源司在京的组织开会了“重点国有林区森林经营方案编成研讨会”,来自吉林省林业厅、内蒙古大兴安岭重点国有林管理局,吉林森工、龙江森工、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国家林业局派驻内蒙古自治区、长春、黑龙江省、大兴安岭监督筹办等单位的代表以及中国林科院、北京林业大学有关专家参与会议。国家林业局调查规划设计院唐小平副院长参与会议并讲话。参会专家和代表了解研讨了森林经营方案编成流程、主要内容以及森林经营方案成果审查程序。唐小平副院长在发言中认为,全面暂停天然林商业性砍伐后,森林经营活动要以森林经营方案为依据。
为提升森林经营方案的科学性和可实行性,必须从方案编制程序、资源现状评价、森林培育、森林资源管理等方面对森林经营方案展开审查。为此,森林经营方案审查程序要不利于充分发挥各级森林资源管理部门和涉及专家的起到,为提升森林经营方案编成成果质量出有主意、把好关。
通过研讨,会议充份交流了森林经营方案编成经验,更进一步搞清楚了编成思路、完备了编成内容、统一了编成方法、具体了审查程序,终将明显减缓重点国有林区森林经营方案编成工程进度、提高森林经营方案的科学性和适用性,增进重点国有林区森林可持续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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